发布时间:2024-07-09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管理员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地区红十字会门户网站、公众号及内部资料性刊物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中国红十字会信息公开标准》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做好门户网站、公众号及内部资料性刊物信息公开审核工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紧围绕党中央、地区党委中心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第三条 在门户网站、公众号及内部资料性刊物刊发的文字、图片均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审核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互联网管理等相关规定。
第四条 门户网站、公众号及内部资料性刊物审核工作,要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别字、漏字、多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严禁错误使用标点符号,严禁语法错误、语句不通、表意不清,特别是政治名词必须使用正确。
第五条 门户网站、公众号及内部资料性刊物审核要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所有刊发信息必须填写《地区红十字会“三审三校”流程单》进行最终审核和校对后发布。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要求;
3.表述准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安排合理美观;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审核对象
主要针对门户网站、公众号以及其它内部资料性刊物。
四、具体步骤
(一)“三审”流程
1.初审环节。由拟稿部门负责人负责稿件初审,初审人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主要负责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进行审查,对选题、内容进行审核,严格把好稿件导向关、内容关、文字关,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2.复审环节。由拟稿部门分管领导对稿件进行复审,复审环节应包括保密审核。复审人对稿件质量及初审意见提出复审意见,作出总体评价。复审过程中对稿件所涉及的思想政治倾向、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宗教领域等方面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对接相关部门进一步开展专项审核;对稿件涉及统计数据发布等方面内容,由涉及数据的相关部门进行专项审核。
3.终审环节。由主要领导负责稿件终审,根据初审、复审意见,对稿件的内容、导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审核。
“三审”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同一个人担任。
(二)“三校”流程
校对标准为:用语规范,表述准确;格式规范,版面美观;认真严谨,差错率低。重要信息发布、出版物印刷应相应增加校次,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校对准确无误
1.一校环节。负责刊发信息工作人员负责初校。对稿件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稿件格式、内容安排、参考文献著录、文字等是否符合信息发布或出版要求,语言表述是否清晰明确,编校人员及时修改更正。
2.二校环节。负责刊发部门负责人对一校后的稿件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是否符合排版规范,检查段落安排、图表格式、公式排版等是否符合信息发布或出版要求。
3.三校环节。分管领导对二校后的稿件进行复查校对,主要检查在一校、二校中可能遗漏的问题,包括稿件格式、内容安排、发布(出版)规范、参考文献著录、语言表述、文字差错、段落安排等。逐一校对后最终定稿。
第六条 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发行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刊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不得随意改变信息公开范围,也不得随意降低信息安全标准,对涉及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等领域把握不准的要及时对接相关单位。对不按保密规定审核或保密审核不严,导致泄密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