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2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管理员
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志愿报名登记,是公民表达个人捐献意愿的方式,凡居住在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进行登记。
一、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概念
(一)遗体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指定的捐献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事业的行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遗体(组织)的,直系亲属可以在其死亡后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并代为办理捐献手续。
(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
人体器官捐献是指当一个人去世时,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以自愿、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国家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用于救治因器官衰竭而需器官移植的患者,使其能够延续生命,改善未来生活质量,并且能继续贡献社会。
二、报名登记方式
(一)微信公众号登记
微信搜索或扫描图中二维码关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公众号,或搜索中国红十字总会、新疆红十字会微信、博州红十字会公众号关注,进入“志愿登记”模块,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后完成登记。
(二)网站登记
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codac.org.cn/)。手机扫描上方二维码、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进行线上登记。登记完成,将获得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实体或电子登记卡。人体器官捐献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010-6695。
(三)书面登记
赴当地红十字会进行书面登记。博州红十字会(博乐文化南路州直2号综合楼4086室)电话0909-2319286、白援元18299582912或各县(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进行现场登记,填写志愿登记表并递交红十字会。博乐市红十字会 2277822; 阿拉山口市红十字会6992208; 精河县红十字会 5337097; 温泉县红十字会 8222058。也可联系博州红十字“三献”志愿服务大队登记于静13519972512。
(四)上门登记服务
红十字会为行动不便者提供表格邮寄、或上门登记服务。
器官捐献协调员刘俊昌13809999630,刘喜英13369831358,胡如贵18300850763。
三、信息修改与登记撤销
公民享有捐献或不捐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的权利。志愿捐献者意愿改变,可以进行意愿修改或登记撤销。
1.通过微信公众号登记的志愿捐献者,进入登记页面直接撤销或更改。
2.通过网站登记的志愿者,进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登记页面后, 点击“已登记用户登录”根据系统提示操作,完成信息修改、撤销等操作。
3.书面登记的捐献志愿者可致电当地红十字会进行信息修改及登记撤销。
四、常见问题
(一)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报名登记有什么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人体器官捐献分配与共享政策:登记成为中国人体器官志愿捐献者3年以上,在本人需要器官移植时将获得优先权。
(二)一个人若志愿报名登记了人体器官捐献,一旦遇上意外、医护人员是否会放弃治疗?
绝对不会。器官捐献只有在所有抢救措施都失败,患者病情不可逆,医护人员与患者近亲属开始讨论死亡时,才会被提出。
(三)宗教信仰会不会影响器官(遗体、组织)捐献?
绝大部分的宗教都鼓励分享和布施,认同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的精神,并赞颂器官捐献为造福众生、公德无量之举。
(四)本人有捐献意愿,需要征求近亲属的同意吗?
志愿登记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表达身故后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意愿的方式,受法律保护。但捐献时,往往需要考虑到近亲属的意见和情感,所以建议告知近亲属自己的决定,并征得他们的同意。
(五)因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产生的费用需要由捐献者家庭承担吗?
凡捐献者去世后因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而产生的费用,无须其家庭承担。遗体捐献证明与遗体火化证明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家属可凭其在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领取丧葬费及办理相关后事。
(六)捐献者或其近亲属只愿捐献某一种器官,其他器官会被摘取吗?
捐献者或其近亲属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表明自愿捐出的器官种类和数量,器官获取组织会严格按照捐献意愿获取器官,协调员会负责见证获取过程。
(七)登记了遗体捐献,是否包括了器官、组织捐献?
遗体捐献、组织捐献以及器官捐献都是身故后捐献,但相关要求、用途、程序都不同,所以登记遗体捐献并不包括器官、组织捐献。志愿捐献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同时登记遗体、器官、组织捐献,或是选择捐献其中一项。
(八)人体器官(组织)可以定向捐献吗?
器官、眼组织分配首先要符合临床医学需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移植时需要考虑诸多的因素,如匹配程度、病情紧急程度、移植等待时间等,谁最适合接受移植,根据卫健部门有关分配原则来确定。所以,器官和眼组织捐献不可以定向给某位特定人员。
(九)器官、眼组织获取后,是否会令遗容遗体受损,影响丧葬仪式中的遗容?
不会。医生会采取严格的外科获取手术标准,手术后医生会仔细缝合并维护外观,恢复遗容遗貌。
(十)志愿登记时需要体检吗?
志愿捐献登记时,无需进行体检,临终状态时会有工作人员评估是否适合捐献。
(十一)是不是等志愿捐献者过世后,再联系红十字会就可以了?
不是。虽然器官、眼组织捐献都是身故后捐献,但是否符合捐献需要提前进行评估。所以,需要家属在志愿捐献者病危、病重时就联系红十字会。
眼组织、脑组织捐献一般要求志愿捐献者过世后6小时内(冬天12小时内)实现捐献,遗体可以冷藏,不能冷冻。
遗体捐献一般要求志愿捐献者过世后24小时内(冬天48小时内)实现捐献,遗体冷冻情况下时间可延长。
(十二)捐献者近亲属是否可以和接受者见面?
基于尊重捐献者和接受者的隐私权,双方的基本信息都会被严格保密,医护人员不会透露双方姓名或个人资料,以避免当事人不必要的困扰。
如果捐献者和接受者双方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会告知捐献者家人有关接受者移植手术后的进展,并且可担任“捐”和“受”双方的联系,传递关怀。
(十三)捐献后,遗体如何处置?
1.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后,遗体由近亲属处置。
2.捐献遗体的,遗体进入防腐处理程序后,遗体接受单位不再安排家属瞻仰遗容;一般捐献3年后,医学院校会负责捐献者遗体的火化,近亲属可以根据捐献者生前意愿决定是否领取骨灰。
(十四)志愿登记信息会被泄露吗?
志愿登记者的个人信息会被严格保护,只有因工作需要并得到授权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才能接触到登记者的个人信息。
(十五)本地对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者亲属有哪些关怀政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规定:对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配偶、父母、子女实行终身免费用血,门诊免挂号费。
(十六)对捐献者家庭有人道救助经济补偿吗?
尽管器官捐献本身是无偿的,但在某些情况下,捐献者家庭可能会因捐献者的医疗费用等经济负担而得到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这种补偿通常是有相关机构或社会慈善组织提供的,并非法律规定的必然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