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01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管理员
州直各医疗机构、州中心血站,各县(市)红十字会、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现就加强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工作(以下简称“三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三献”知识普及率显著提升。每年普及“三献”知识人数达到当地总人口数的1.5%。
——“三献”志愿服务队伍普遍建立。县(市)红十字会至少成立一支“三献”志愿服务队,推动有条件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成立“三献”志愿服务队。
——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入库数据量和人体器官及遗体捐献志愿登记人数稳步增长。到“十四五”末,全州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每年新增入库数100人份,全州每年新增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800人。
——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入库数据质量持续提升。完善志愿捐献者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到“十四五”末,志愿捐献者年度抽检回访同意率达到85%以上。
——对人体器官捐献困难家庭的人道救助实现应救尽救。完善救助回访机制,做到人道慰问与困难救助家庭回访率达100%。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工作体系和机制。
1. 完善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州红十字会与州卫健委监督指导全州“三献”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开展全州“三献”工作,建立健全全州“三献”工作机制,把控关键环节,做好质控以及与各方的关系协调。各县(市)红十字会在州红十字会的指导下负责职责范围内属地“三献”宣传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无偿献血工作主要包括:依托红十字阵地、医疗机构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科普,志愿者招募,联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志愿者表彰。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主要包括: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动员、志愿者招募、属地资料库管理、捐献服务和表彰激励等;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主要包括:参与、推动人体器官(遗体)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人道救助等工作。
2. 积极争取政策保障。各级红十字会和卫健委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三献”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完善财政、人才等方面的保障制度,开通“三献”事业发展各方“绿色通道”,争取“三献”工作纳入文明城市(乡镇)评选指标体系等政策。
3. 切实加强业务合作与联合。各级红十字会要与卫健委密切配合,建立工作会商机制,联合召开工作推进会、培训会,指导红十字会与相关医疗机构、州中心血站等机构加强业务合作,共同推动“三献”事业发展。各医疗机构(二级以上)要积极支持、配合红十字会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发现潜在捐献者工作,对医务人员进行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并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纳入相关科室考评加分内容。州中心血站和县(市)人民医院要为造血干细胞捐献提供样本采集、临时储存等方面的工作支持。
4. 进一步拓宽经费保障渠道。各级红十字会要积极争取将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申请地方彩票公益金、“民生实事”工程等政府项目支持,为志愿服务项目实施、平台建设、业务培训、活动开展以及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的交通、用餐、保险等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各级红十字会要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动员方面的优势,动员社会捐赠,建立旨在培育志愿服务的专项资金。鼓励支持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和志愿服务组织发挥优势,通过承接政府以及红十字会的公共服务项目,争取政府补贴和社会资金支持,持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二)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5. 强化安全管理。各级红十字会要严格按照“三献”工作相关程序规范开展业务活动。规范管理使用“三献”信息系统,加强密码管理和保密教育,确保信息数据安全。注重保护隐私,加强保密核查和舆情研判,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6.加强质量管理。各级红十字会要提高质量意识,严格按照《中华骨髓库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规范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招募、志愿者保留等工作,保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的数据质量。
7. 加强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信息员管理。州红十字会负责全州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管理。州卫健委对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信息员管理进行监督。
(三)健全表彰激励和困难帮扶机制。
8. 落实完善表彰激励政策。各级红十字会与卫健委要落实《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切实做好“三献”工作捐献者、志愿者等群体的表彰奖励工作。各县(市)应当参照无偿献血奖励机制,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出台对捐献者参与见义勇为、最美人物、道德模范评选以及接受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倾斜政策,激励引导捐献行为。
9. 建立捐献者关爱帮扶机制。各级红十字会要探索建立“三献”志愿者、捐献困难家庭的长效关爱帮扶机制,将其纳入“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等慰问对象范围,解决其实际困难。
(四)加强宣传动员和志愿服务。
10.广泛宣传“三献”知识。各级红十字会要将“三献”知识科普作为常态化工作任务,与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建设、急救知识普及培训、红十字青少年等工作相结合,有条件的县(市)可建设集“三献”工作于一体的“生命教育”体验馆或科普馆,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培育“红十字 ‘救’在身边——爱心相髓/血脉相连”“器官捐献生命接力”等品牌项目。州、县相关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州中心血站要将“三献”知识科普和宣传纳入单位整体宣传科普计划,积极发挥平台和窗口作用,在工作场所(采血点)设立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遗体捐献)咨询服务点,安排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招募等工作,主动宣传“三献”知识,倡导“三献”捐献理念,切实提升“三献”科学知识的普及率和知晓率。各级红十字会和卫健委要在世界红十字日、世界献血者日、世界骨髓捐献者日、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志愿登记活动月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典型捐献人物,感人事迹,讲好红十字捐献故事。
11. 切实加强“三献”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州红十字会加强对各县(市)“三献”志愿服务队的顶层设计和对下指导。各县(市)红十字会要依据州红十字会相关要求做好本地“三献”志愿服务队建设和乡镇场(街道)红十字会工作指导,不断提升志愿服务队伍覆盖率。红十字成人会员原则上都要登记注册成为红十字志愿者,并在志愿服务中发挥骨干作用。结合开展“三献”业务,鼓励红十字救护员、应急救护师资、救援队员、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入库志愿者、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及其亲属等登记注册成为红十字志愿者。严格标准,严把质量,吸收其他有专长、有爱心、有执行力、有亲和力的人士加入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各级红十字会要完善“三献”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制度,加强志愿服务的保障力度,协调必要的办公条件和活动场所,支持其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抓好志愿者招募、培训、活动开展、动态管理、激励表彰,不断增强志愿服务队伍的凝聚力,提升志愿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注重遴选培养红十字“三献”志愿服务队带头人和骨干,充分发挥其在带队伍、抓建设、组织活动、开展服务等方面的作用,为志愿服务队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州中心血站和全州二级以上医院建立“三献”工作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三献”工作志愿服务活动和宣传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红十字会、卫健委和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三献”工作是挽救垂危患者生命、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高尚行为,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助力“健康中国”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三献”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红十字会、卫健委和相关单位要建立“三献”工作多部门协作机制,细化本地关于加强“三献”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畅通工作沟通渠道,明确职责分工,合力推动“三献”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督导指导。各级红十字会与卫健委要定期开展“三献”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州红十字会将不定期对各县(市)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招募数、捐献量、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及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科普宣传情况等进行通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红十字会要深入发掘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借力主流媒体,善用新媒体,精心策划主题宣传、专题宣传,讲好红十字志愿者造光、发光的故事,传播好新时代红十字志愿者声音,营造“三献”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树立和提升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品牌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吸引力。
自治州红十字会 自治州卫生健康委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