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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红十字会物资盘点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7-12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管理员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巴州红十字会仓储内管内控,及时掌握各项储备物资的数量及状态和出入库情况,保证各项物资的安全、完整,同时也使盘点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物资盘点的内容

      (一)盘点物资实际库存量和明细帐是否相符。

      (二)查清物资异常情况的原因。

      (三)查明有无过期储存的物资。

第三条 物资盘点的方法

      (一)动态盘点法:在物资发生出入库时,就随之清点物资余额,并与账簿记录的数额相核对。

      (二)重点盘点法:对进出频率高的、或易损耗的、或者价值高的物资经常进行盘点的方法。

      (三)全面盘点法:对在库、在产的全部物资,在规定的日期全面进行账实清点的方法。

第四条 盘点前的准备

      (一)所有进出库单据已于盘点前登录完毕。

      (二)盘点期间已收入库而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货物,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三)整理仓库,物资排列整齐,放置标识牌。

      (四)赈济救护部提前发出当月盘点通知,包括盘点时间、人员分工、盘点要求等。

      (五)打印分发相关盘点表单。

第五条 盘点工作分工

        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库存盘点工作,包括下发盘点通知、分发及收取盘点表单、监督盘点过程、抽查复核盘点结果、汇总盘点报告及账务处理。

赈济救护部:划分盘点区域,指定专人进行物资清点,填报盘点表、查实差异原因。

第六条 盘点工作要求

      (一)半年盘点时间为6月28日,年度盘点时间为12月31日(节假日照常盘点)。对于重要节点进行重点盘点,库房闭库盘存。

      (二)盘点完成后由盘点人员和部门领导签字,于盘点日第二天交办公室。

      (三)盘点完毕,办公室、赈济救护部收集整理各部门盘点表、盘点卡(按编号收集,不缺不漏)并与财务账进行核对,填写盘点汇总表。

      (四)年度盘点完成后10日内,赈济救护部需编写《盘点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盘点情况说明、差异情况和处理建议等),并上报审阅。

第七条 盘点后续工作

      (一)差异查找:盘点结束后,如有盘点数据与账簿不符的情况,应组织物料管理部门查找原因,并对属于制度或管理类因素引起的应提出管理建议。

      (二)盈亏处理:存在账实差异的形成处理意见,连同《盘点总结报告》一并上报赈济救护部。

      (三)资料整理:所有盘点资料由赈济救护部装订成册,按照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保管。

第八条  本制度由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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