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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红十字会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7-25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稳定优质供应商关系,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采购必须由两人以上。物资采购工作中要严格把关、尽职尽责。

二、采购人员要树立单位利益至上的原则,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三、采购业务实行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避免推诿。

四、财务人员负责对物资采购合同进行审核、监督,保证我会所有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五、采购各类物资时要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紧急阶段救助物资的采购可在三家报价的基础上,按照等价择优、等优择价就近采购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六、供应商的资格必须经单位考查确认,采购人员不许私定供应商。

    七、物资采购按照批准的采购方案依法依规实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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