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2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中共塔城地区红十字会党组于2015年11月设立,党组成员设置为3名,党组书记由常务副会长担任,2名班子成员由副会长和1名正科级干部担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塔城地区红十字会职责包括开展救援、救灾,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训;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等相关工作。
塔城地区红十字会内设职能科室2个(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综合业务科),核定事业编制6名(管理岗位5名,工勤岗位1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现有在编在岗人员5人。
塔城地区红十字会党支部隶属地直机关工委管理,2023年5月按期换届,选举支委3名,党支部书记由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兼任。现有党员10名(其中退休党员4名),在职党员中有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2名,科级党员干部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