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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四轮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发布时间:2024-03-29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管理员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75日至84日,市委巡察组对市红十字会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10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红十字会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解决问题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结合来,坚持立说立改,坚持狠抓制度落实,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市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兑现承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红十字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研究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红十字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二是明确目标任务。结合市委巡察组意见反馈,对班子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逐一进行了总体反馈,按照市委巡察领导小组的要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进行了梳理,对部室负责人进行了点对点反馈,进一步明确了整改的目标任务。三是细化目标责任。在全面梳理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中共乌鲁木齐市红十字会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牵头领导、责任领导和责任部室。为确保整改目标清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建立了整改任务清单和台帐,一项项盯紧抓实,一件件对账销号,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着落。四是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保质保量、整体推进整改期间,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推进情况安排党组成员对各部室整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两次督导检查。会党组每周例会听取各部室整改进展汇报,并就按期抓好整改任务完成提出要求。建立了问题清单、台账和销号制度,针对复杂问题加强了与巡察组的沟通协调,确保了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反馈问题1理论学习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和红十字事业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全会党员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加强“高效运转,增强透明度”,通过我会微信公众号,根据接收捐赠款物工作实际情况,采取动态发布的形式,对接收捐款捐物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红十字会接收捐赠款物工作更加高效透明。三是深度谋划2024年度工作,研究制定了“2024年对标对表找差距工作方案”,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新举措,对2024年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数据量化,并组织各区(县)红十字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2024年全市红十字系统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四是组织召开遗体、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庭、志愿者座谈会,开展调研活动、收集意见建议、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建立相关制度,遗体、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工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突出

反馈问题2主体责任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作为中心组、党支部重要学习内容。结合红十字会业务实际,开展全国红十字系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根据自身特点,梳理出重点岗位财务室、救灾赈济部等,重点人员财务人员、物资采购人员等,分管领导开展廉政谈心谈话,以案促改成效显著,重点人员责任意识有效提升。二是研究制定《市红十字会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采购流程、责任部室和责任人,设立《采购审批单》,层层审核签字把关,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三是我会在巡察期间已选优配齐并分设备灾救灾物资库房记账员与保管员,备灾救灾库房管理规范有序。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3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我会于2022年“六·一”前夕慰问SOS儿童村食品一批,当时已分配至孩子们手中,并及时将《物资发放明细表》和接收收据备案。二是划拨米东区红十字会资金已将相关物资票据报送至我会备案三是按照《乌鲁木齐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库房管理办法》,对库房物资进行盘点,重新制定整理填写了库房台账,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库房管理办法》相关流程进行物资管理,备灾库房物资管理使用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4财务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我会于20223月开始会计和出纳已经分别由2名同志负责。二是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对《市红十字会党组议事规则》、《市红十字会请示报告制度》进行了再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办公室相关人员和财务人员对《市红十字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学习,有效提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水平。三是建立了《市红十字会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持续规范采购、会议研究程序。严格执行《中共乌鲁木齐市红十字会党组工作规则》。四是对固定资产盘点表进行汇总整理,补充完善盘点人、监盘人、使用人签字,标注盘点日期,并整理归档成册。并由办公室负责人对每年固定资产盘点工作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工作规范。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5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

一是办公室负责人学习《市红十字会党组议事工作规则》,持续提升理论水平。二是切实增强记录人员责任心,在今后的党组会议记录中,做到记录内容真实、详细。三是抓住“关键少数”,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调研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内容未涉及主责主业或高度雷同的给予提醒,要求重新撰写。2023年度班子成员调研报告高质量完成并报送市委宣传部。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6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未履行试用期满转正程序。

整改情况:我会已在20237月,对试用期满的干部进行了试用期转正考察,办公室组织人事干部对相关工作条例进行了反复深入的学习,组织人事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落实。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机关党建工作虚化弱化

反馈问题7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思路,对后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我会党建工作高质量推进。二是紧密结合我会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实施。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常态长效机制不健全

反馈问题82018年巡察反馈个别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备灾库房物资已完成盘点,并制表更替新旧物资,物资管理使用得到有效规范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反馈问题9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市红十字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平台开展红十字职能内容宣传38篇。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相关法规宣传16篇。在红山眼设置“博爱首府”专栏,开展红十字会核心业务、职责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宣传17次。在红山网设置“三献”专栏,进行“三献”职能宣传17次。红十字宣传力度持续增强,覆盖面进一步拓展,群众知晓率进一步提升。二是5·8”世界红十字日、“6·14”无偿献血日、世界急救日等重要节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职能的宣传。对各站点开展慰问活动及培训宣传信息和图片等相关资料进行指导检查,宣传活动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基层组织宣传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三是对各博爱服务站”开展慰问活动及培训宣传信息和图片等相关资料开展指导检查,针对“博爱服务站”运行管理情况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区(县)红十字会,并已落实整改,红十字“博爱服务站”运行管理更加规范。四是举办各区(县)红十字会专兼职干部业务培训班,学习《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缴费标准。各区(县)红十字会报送《收缴会费的情况说明》,经市红十字会审核通过后收缴会费,基层红十字会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会费收缴工作有效规范。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四、下一步计划

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目前,按照市委第巡察组整改时限要求,我会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但机制、制度的落实将是长期的、连续的。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突出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和党规党纪的贯彻落实,继续不遗余力地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持续释放压力推进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坚持越往后越严的要求,持续抓好从严治党各项法规、规定和制度落实,始终从思想、政治、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坚定政治定力。二是持续加大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密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抓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继续抓好既定目标责任、制度的落实,推动整改常态化、责任常态化。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自行组织适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长期坚持深入坚持的,适时组织抽查、检查和督查,做到自警、自省、自励;对于整改不够完全彻底的,将责令进行单项“再整改”,确保整改效果和质量。四是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在巩固整改成果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加强作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和促进我会党的作风建设、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向好向善。五是强化整改结果运用,夯实整改基础。持续关注监督检查整改后续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将整改的过程变成加强党的建设、转变作风全过程,成为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668677;邮政信箱水磨沟区新兴街5号市红十字会;电子邮箱846199919@qq.com

 

 

 

中共乌鲁木齐市红十字会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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