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4 来源:博湖县红十字会 责任编辑:管理员
12月12日,博湖县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登记站在博湖县医共体总院揭牌。博湖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红十字会会长米日古丽·尼亚孜和博湖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韩永达共同为登记点揭牌。博湖县委社会工作部、博湖县卫健委、博湖县红十字会、博湖县医共体总院、各乡镇红十字会副会长、博湖县红十字“三献”志愿服务队等60余人参加仪式。
人体器官捐献是一项造福人类、利国利民的善行义举,对于推动医学科学事业发展,挽救危重患者生命具有重要意义。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对救助病患、推动医学科学意义重大,红十字会要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广泛宣传动员,传播先进正确的捐献理念,不断推动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此次揭牌标志着博湖县红十字会遗体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延伸至乡镇一级,这不仅是对博湖县红十字会大力推进遗体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认可,也是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提质增效的一项有力举措,更是实现医疗捐献事业和红十字事业共同发展的有效途径,也将成为连接爱心与需求的桥梁,让更多的爱心人士知晓、支持和参与人体器官捐献事业。
博湖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韩永达说:“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登记站的揭牌,是为了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传播‘自愿无偿、高尚利他’的人体器官捐献理念,积极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公众报名登记成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在全社会营造人体器官捐献良好氛围。”
下一步,博湖县红十字会将以此活动为新的起点和契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进一步规范捐献流程,做好人文关怀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感召更多人加入到器官遗体捐献这项崇高的事业中来,推动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更加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