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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首支区级红十字心理救援队今日宣告成立

发布时间:2024-05-09 来源: 责任编辑:管理员

5月9日上午,自治区红十字会举行“新疆红十字心理救援队”成立大会。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阿不都热依木·玉苏甫出席大会并讲话,新疆青少年发展中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主任阿力木·买买提依明出席会议,自治区红十字会有关部室、新疆红十字心理救援队队员参加会议。

会上,阿不都热依木·玉苏甫为新疆红十字心理救援队进行了授旗、授牌,队员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阿不都热依木·玉苏甫代表自治区红十字会对新疆红十字心理救援队的成立致以热烈的祝贺,对前来见证这一重要时刻的各位嘉宾表示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指出,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和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成立新疆红十字心理救援队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适应国家应急体制改革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新时代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更好地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新疆红十字心理救援队的成立,对于积极发挥新疆特殊的地域优势,实现面向西北,辐射中亚救援救助,对于帮助受灾群众脱离困难境地,恢复心理平衡,重新适应生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他强调,“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的法定职责。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

他表示,近年来,全区各级红十字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法定职责,围绕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方向找准职能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打造红十字“救”在身边品牌,弘扬向上向善的社会文明新风尚,应急救援体系得到进一步优化会党组高度重视与自治区团委的合作,将新疆红十字心理救援队的成立作为自治区红十字会年度重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事项、制定合作方案,双方的合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希望共同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对接、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大会结束后,自治区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部长王长林与新疆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中心主任柳羽明代表合作双方签署了《关于共同加强新疆红十字心理救援队建设的合作备忘录》并达成长期合作共识。下一步,双方将以各自职能为基础,建立“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组织协调,共训共练,协同培育,共同宣传”等七个机制,积极开展全面、深入、长期的共建合作,共同提高全区红十字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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