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15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为深入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切实保障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本人、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直系亲属合法权益,自治区红十字会多措并举,全面推进相关优待政策落地见效,切实把暖心政策落到实处,送到群众身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对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本人、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配偶、父母、子女实行终身免费用血,门诊免挂号费。全区各级红十字会持续强化宣传普及、走访慰问、人道救助、帮扶关爱等活动,开展生命教育和缅怀纪念活动,大力宣传捐献科普知识和捐献者先进事迹,营造尊重奉献、崇尚大爱的良好社会风尚。截至2026年上半年,已将符合条件人员全部纳入享受优待政策。
下一步,自治区红十字会将持续深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的宣传贯彻,完善优待保障体系、细化服务举措,不断提升人道服务能力,引导更多群众主动参与人道公益事业,推动全区红十字“三献”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