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31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红十字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开展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49号)和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推荐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新人社函〔2024〕118号)要求,经民主推荐、党组织集体研究、自治区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1个先进集体为拟正式推荐对象。现将自治区推荐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对象: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红十字会
二、公示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8月6日
三、受理地点及电话: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773号自治区红十字会事业发展部, 0991-2572610、3689625。
四、公示要求: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或者电话反映,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