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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红十字三级和四级物资储备库等级评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8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管理员

依据《中国红十字物资储备库建设与管理办法》《红十字物资储备库等级评定办法》和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开展全区红十字物资储备库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红十字会物资储备库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开展实地评审,经执委会研究,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

一、符合三级评定标准的物资储备库(1个)

巴州红十字会物资储备库

二、符合四级评定标准的物资储备库(2个)

1.昌吉州红十字会物资储备库

2.吐鲁番市红十字会物资储备库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0-22日,公示期间任何问题可以向自治区红十字会反映,电话0991-2566112(赈济救护部),0991-2551575(机关纪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

202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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