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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红十字基金会成立

发布时间:2022-06-07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为进一步汇聚社会爱心力量、提高红十字会救助实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基金会于6月6日在乌鲁木齐市成立。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隋霞,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艾买提江·依达伊吐拉、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董虎山参加成立大会。

自治区红十字基金会是经自治区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宗旨,致力于改善人的生存和发展境况,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慈善组织。

会上,自治区红十字会领导宣读了《关于同意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领导宣读了《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基金会成立登记的批复》。并召开第一届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基金会章程(草案)》,选举出了第一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及秘书长。同时召开监事会会议,选举出了监事长。基金会理事长陈伟代表理事会作了表态发言。

隋霞在成立大会上致辞说,自治区红十字基金会的依法成立,必将在加强我区人道资源动员能力建设、增强人道救助实力、服务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和民族团结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必将在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广泛传播人道主义理念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必将在有力促进全区红十字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伟大实践中贡献人道力量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隋霞强调,希望自治区红十字基金会成立后,一要依法依章开展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章程开展工作。二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确保基金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登记管理部门监督、主管部门监督,不断提升社会公信力和美誉度。三要大力开展基金募集工作。结合新疆实际,打造设计各类人道救助专项基金。增强开放意识,强化与其他群团组织、民间慈善力量、互联网企业合作,更好地延伸红十字会社会触角,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

自治区红十字基金会成立后,将有效发挥其资源动员专业性、体制机制灵活性等优势,立足新疆实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募集公益资金,聚集公益人才资源和社会慈善资源,为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提供公益服务平台,按照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将募捐资金用于开展应急救灾救护和人道主义救助等社会公益事业,致力于改善我区易受损人群的生存境况。在助力共同富裕、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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