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5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管理员
全区各级红十字会会员、理事、志愿者、工作者和广大爱心组织、爱心人士:
近年来,面对新疆经济大跨越、民生大改善、城乡大变样、民族大团结的新气象,“一小撮”分裂分子挑战人类的正义、公理和良知,在背地里进行的一系列反社会、反人类、反文明的犯罪行为,暴露了他们漠视基本人权的邪恶本性和丑恶嘴脸,是对人道法的践踏,是对人类文明的挑战,是对各族人民的欺侮。
红十字会作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己任的社会救助团体,对暴恐分子的罪恶行径表示最强烈的谴责和声讨!为此,自治区红十字会号召全区红十字会会员、理事、志愿者、工作者和广大爱心组织、爱心人士,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发挥红十字组织的特殊优势,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团结一心、同仇敌忾,以实际行动践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做“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大家庭,反对暴力恐怖、反对民族分裂、反对极端宗教”的先锋模范。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团结和带动身边的广大人民群众,坚定坚决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自治区党委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以此作为我们红十字组织联系群众、开展工作的行动指南,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群众发自肺腑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坚决拥护并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决反对一切危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要加强民族团结。新疆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古以来新疆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同呼吸、共患难,共同为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外来侵略而携手并进,构建了民族团结和谐的大家庭。我们要发挥红十字组织深入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的特殊作用,把党和国家的关心、爱心人士的温暖传递给广大人民群众,弘扬社会正能量,引领广大群众牢固树立“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结合红十字会工作实际,大力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立足本职,从我做起,用真情实意搭建与各族群众手足相亲的纽带桥梁,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增进信任、增进团结,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三要敢于发声亮剑。红十字组织广大工作者,理事、会员、志愿者和爱心组织和人士,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和敢于发声亮剑的责任感,尤其是红十字会系统的少数民族干部,要带头发声亮剑,坚决不当“沉默者”,不做“两面人”,坚决反对“三股势力”暗流,抵制极端宗教思想的蔓延,坚决不让任何“杂念”“杂音”在红十字组织中滋生,宣传带动各族群众认清“三股势力”的险恶用心,我们要像库尔班·吐鲁木同志那样从内心深处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大家庭,自觉把对党的热爱之情、感恩之情转化为实际行动,以吾布力喀斯木·买吐同志送为榜样,把自治区反恐维稳“组合拳”变为自觉行动,勇于向“三股势力”宣战,共同守护我们的幸福生活,共同捍卫我们的美丽家园。
四要统筹做实工作。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统筹做好、做实当前各项工作。要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怀,吃苦奉献在前,冲锋陷阵在前,克服面临的各种困难,统筹协调,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在做实红十字会“三救三献”等法定职责工作的基础上,发挥红十字组织优势,勇挑重担,主动参与到改革发展、经济建设、民生改善的各项事业中去,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展现新作为,在紧贴民生建设中发挥新作用,在“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中作出新贡献,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贡献红会人应尽的力量。让红十字旗帜在人道领域高高飘扬!
“三股势力”蚍蜉撼树、螳臂挡车的企图,是不得人心之举,注定要被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碾得粉碎,终将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红十字是一种精神,更是一面旗帜,跨越国界、种族、信仰,引领着世界范围内的人道主义运动。我们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载体,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为实现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而不懈奋斗!
自治区红十字会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