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4 来源:昌吉州红十字会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州党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推动昌吉州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8月9日,昌吉州红十字会举行“三献”(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大队成立暨授旗仪式。来自昌吉州中心血站、州人民医院、州中医院、苏玉琴志愿服务队、吉平医院志愿服务队、州红十字会蓝天救援队、无偿献血先进个人等60余名“三献”志愿者参与活动。
活动仪式上,昌吉州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培训中心主任刘斌宣读了《关于同意成立昌吉州红十字“三献”志愿服务大队》的批复,昌吉州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马小莉向“三献”志愿服务大队授旗并带领全体志愿者进行集体宣誓,“三献”志愿服务大队队长刘海波进行了表态发言。
马小莉指出,近年来,在全州各级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昌吉州红十字会狠抓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有力推动了红十字事业发展,“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得到了进一步弘扬和传播。
马小莉要求,作为新成立的昌吉州红十字“三献”志愿服务大队,一要围绕红十字“三献”业务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在昌吉州红十字会的领导及监督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积极宣传和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让广大群众更加深入细致地了解“三献”工作,让更多爱心人士和爱心组织加入到“三献”捐献工作中来,进一步提升红十字会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二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三献”志愿服务队自身建设,作为红十字志愿者要对红十字事业有高度认同感,要将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作为一项光荣的事业,积极投身红十字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中,要坚持自愿参加、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采取系统招募、行业招募、区域招募的方式,不断扩大志愿者队伍。
三要加强“三献”志愿者服务管理,树立红十字志愿者良好形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加强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管理,要完善管理机制,要加强志愿服务队廉政建设,树立红十字人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