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26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管理员
关于印发《新疆红十字救援队装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红十字会,各地、州、市红十字会:
《新疆红十字救援队装备管理办法(试行)》已由执委会研究通过,现下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自治区红十字会
2020年11月5日
新疆红十字救援队装备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红十字救援队装备管理,充分发挥装备效能,提高我区各级红十字救援队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救援队管理办法》《中国红十字救援队装备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制定本办法,请各级红十字会认真遵照执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红十字救援队装备是指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以下简称“总会”)配备给我区大众卫生和供水救援队的救援专业设备和自我保障设备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营地建设设备、住宿设备、标志标识、通讯设备、能源照明设备、安全设备、餐饮设备、卫生设备、存储设备、各类型救援队专业设备),总会拥有救援装备的调拨权和使用权等。
第二章 救援队装备正常维护与管理
第三条 做好救援队救援装备的维护工作,保持设备的良好运转、清理,并及时发现设备的问题,及时更换不适合的物品,确保救援装备用于大众卫生及供水救援工作中。
第四条 分发或调拨到救援队的装备,由救援队负责管理、维护、保养和使用,确保正常使用。
第五条 为救援队配备的装备、设备、器材、车辆均应有救援队图文标识,不得更改,若有毁损,应及时更新,始终保持标识清晰完好。
第六条 每次救援行动或演练结束后,救援队要向会执委会报告装备、设备损耗情况,并提出更新、补充计划,确保装备完好、功能齐全。
第七条 救援队装备的保养工作应安排专人管理,应根据不同物资的性能特点,结合本地自然条件,对物资采取不同的科学保管和保养方法,对物资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的维护保养措施。具体包括:
1、救援队装备应分类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每一个箱子都应进行编号且内置物品清单(箱外贴一份、箱内放置一份)
2、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仓库内不得使用明火。
3、厕所、机械设备等大宗物资、设备,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生锈,避免造成损坏或损失。
4、救援队装备所在仓库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第八条 赈济救护部、备灾救灾中心工作人员及志愿者每半年组织一次装备检查,确保装备完好、正常。
第三章 救援队装备出入库
第九条 救援队装备验收入库必须经过仓库管理人员的严格验收才能入库。入库时应做好四项验收工作,即验品种、验规格、验质量、验数量。具体包括:
1、装备、物资入库必须经仓库管理人员验收签字,发现质量、数量、规格等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2、所有救援队装备需经仓库管理人员清点后方可入库,填写材料入库单,登记入账同时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救援队装备物资帐册必须设置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第十条 救援队装备出库要严格履行相关手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以防止不合理的领用。具体包括:
1、救援队装备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队长签字批准,领取人签名。
2、应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如有损坏,及时通知材料管理人员联系维修或更换。
第十一条 救援队装备移交。赈济救护部负责人或救援队负责人变更时,需要由专人逐项清点,并签字移交。